关于对《乌恰县吉根乡萨孜村草料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 24K458996/2022-0066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22-01-31 18:00 |
名 称 | |||
文 号 | 恰发改字〔2022〕34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发改委 |
乌恰县吉根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乌恰县吉根乡萨孜村草料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吉政发〔2022〕5号)及乌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乌恰县吉根乡萨孜村草料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恰农字〔2022〕4号)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一是项目的实施是当地政府加快扶贫、脱贫进程的需要;二是加强流域水资源宏观调控、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的需要;三是项目的实施促进当地农业生产发展必要途径;四是实施该项目是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五是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2850亩土地平整及配套田间灌溉渠道22.11㎞(土渠),田间生产道路6.85㎞,涵管农桥9座,节制分水闸等配套设施建设。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40万元。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2年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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