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恰县劳务派遣服务中心车辆 处置的通知
索 引 号 | WQX011-2020-00005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0-04-20 21:23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乌恰县 劳务派遣 服务中心 车辆 处置 的通知 |
来 源 | 乌恰县财政局 |
根据《关于同意报废(一般公务用车)的批复》,经研究,将你单位车辆轻型栏板货车(车牌号新P08531、账面原值131639元)进行处置。
望接到通知后,及时在减少相应的固定资产并做好相关的账务处理工作。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