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
索 引 号 | WQX011-2021-00026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1-04-07 04:22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金融 融资 资本 产权登记 |
来 源 |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高度重视并迅速行动。截至2021年3月底,全区共对209家一级国有金融机构及30家二级国有金融机构进行了梳理与审核(含全区81家自治区农村信用社机构及1家区本级联社)。其中,自治区本级4家一级国有金融机构、2家二级国有金融机构按要求完成了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并按要求报来纸质资料;经与财政部沟通确认,自治区农信社联合社的产权通过其下属农信社体现,不存在产权登记的问题,另有3家国资委管理的国有金融机构,此前已在国资委领取产权证。14个地州市财政部门按产权登记相关登记要求,完成了205家一级国有金融机构(不含3家国资委管理的国有金融机构和1家区本级联社)、30家二级国有金融机构的单机版产权登记及证表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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