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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WQX014-2021-00003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1-10-22 12:50
名        称 乌恰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工作计划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自然资源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92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文件要求,乌恰县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类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加快建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根据所辖乡(镇)区位条件、经济发展趋势、城乡建设发展模式等情况,因地制宜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

一、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意义

国土空间规划是乌恰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编制县乡国土空间规划,是进一步落实和细化自治区、自治州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举措,整体谋划乌恰县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综合考虑辖区内的自然条件、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布局乌恰县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是加快形成乌恰县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和谐美丽乌恰县的关键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国家战略有效实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的工作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要求,坚持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协调推进、兵地融合、统一规划的原则,做好国土空间规划顶层设计,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强化权威性、加强协调性、注重操作性,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乌恰县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有效提升国土空间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能力,推动乌恰县经济社会发展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为国家和自治区及南疆区域性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守底线思维、绿色低碳发展。坚守国土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环境安全、资源安全,全面实施生态保护修复,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协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注重清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高效、和谐、持续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促进国土空间节约集约开发和利用方式转变,以更高的国土空间利用质量和效益推动实现永续发展。

2.坚持多规合一、优化整合。坚持部门协作,优化整合现行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空间类规划,补足补强短板和不足,统筹区域协调、城乡融合,谋划覆盖全域的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县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和下位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3.坚持以人为本、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突出民生福祉和生态屏障保护优先,满足各族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防范自然灾害和生态环境恶化,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宜居水平,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4.坚持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坚持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探索规划横向和纵向传导的管控机制,明确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内容、深度、控制指标、空间管控原则。坚持开门编规划,注重发挥各领域专家——尤其是“土专家”的作用,建立多方协商共谋共建共治的公众参与模式,形成工作合力。

5.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坚持尊重自然规律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立足全县实际,突出乌恰县特色,创新规划理论、技术方法、政策机制和组织方式,分阶段、分区域、分类别、分层次提升国土空间规划的现代化水平,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实用、好用。

三、总体目标

乌恰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及其他空间类(如:林、草、河湖等)调查成果、空间类规划评估和空间发展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为空间定位基础、1/10000比例尺(高原冰川等人迹罕至区域可放宽至1/50000比例尺)标准地形图精度要求,全面开展乌恰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本轮规划基期为2020年,近期目标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展望至2050年。

2021年底,完成编制本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任务;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层级传导机制,实现规划核心内容的有效传导和相互衔接,同步建立二级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形成全县“一张图”,积极推动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逐步建立“二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二级”指乌恰县级——区域性(邻近的几个乡镇合并编制)或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三类”指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

2025年,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2035年,全面提升乌恰县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四、主要任务

根据自然资源部、自治区、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以“事权对应、分级管控”原则,积极推动乌恰“二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其他空间类调查成果、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全面开展本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区域性或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原则上要求全域覆盖。城市中心区域、县人民政府所在镇国土空间规划与城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同步编制。

本轮规划基期为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展望至2050年。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形式包括文本、图集、数据库(含“双平台”)和附件。附件是对文本、图件的补充解释,包括条文说明、专题研究、基础资料汇编以及会议纪要、部门意见、专家(“土专家”)论证意见、公众参与记录等。

)乡镇区域性或乡镇国土空间规划

乡镇区域性国土空间规划是按照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两个及以上毗邻乡镇人民政府联合对县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细化落实,是对含本行政区在内的区域开发保护做出的具体安排。市应因地制宜,将辖区内两个及以上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合并为一个区域性单元编制。其中:拟调整乡镇行政区的,原则上要求编制区域性国土空间规划。

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报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审批。可以几个乡镇为单元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县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报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批准;可将设区的市、县(市)与部分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合并编制,按照县(市)国土空间规划审批程序和权限报批。

全县8乡3镇,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乌恰镇、康苏镇所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计划分两个批次编制。到2022年年底全面完成全县乡(镇)规划编制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五、进度安排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统一部署,为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采取倒排工期、压茬推进方式,做出如下安排。

)乡镇(不含县人民政府所在镇)国土空间规划

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因地制宜,将县与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合并编制,也可以几个乡镇为单元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确保把每一寸国土空间都规划得清清楚楚,纳入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统一管控。

与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编制的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12月底前完成;单独编制的乡镇(区域性)国土空间规划,适时开展。

六、编制要求

(一)体现战略性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体现国家意志和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性,自上而下编制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对空间发展做出战略性系统性安排。落实国家安全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明确空间发展目标,优化城镇化格局、农业生产格局、生态保护格局,确定空间发展策略,转变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式,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率。

(二)提高科学性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城乡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底线约束,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治,量水而行。坚持上下结合、社会协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发挥不同领域专家(土专家)的作用。运用城市设计、乡村营造、大数据等手段,提高规划编制水平。

(三)加强协调性

强化地区发展规划的统领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统筹和综合平衡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能源、交通、水利等与毗邻国家、其他地州(县、市)具有连通性的专项规划应与国家、其他地州(县、市)专项规划相衔接。

(四)注重操作性

按照谁组织编制、谁负责实施的原则,明确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的要点。明确规划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同时提出指导性要求。制定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提出下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分解落实要求,健全规划实施传导机制,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

七、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政府主导,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的乌恰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工作方案和规划成果,研究推进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重大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从发改委、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业务骨干人员中抽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推进协调会。乡(镇、场)级人民政府要成立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承担空间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县直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快推进专项规划(大纲)的编制工作,保证各专项规划能够与乌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

(二)增强协同联动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部门联动,根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按照时间和工作进度,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直各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协调进度安排、专项规划大纲等资料提交、调研座谈、意见反馈等工作,确保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乌恰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广泛开展调研和专题研究,加强对乡镇、村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探索建立纵向传导机制,为规划编制工作奠定基础。

(三)加强技术支撑

坚持专家领衔,行业部门负责,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战略任务和自然资源部技术要求,充分利用对口援疆机制,组建业务精通、结构合理、实干型的国土空间规划专家组,全程参与专题研究、规划编制、咨询论证、技术审查等工作。联合各行业、各领域技术力量形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团队,推动编制创新。

(四)强化公众参与

坚持“开门编规划”、“部门协同编规划”,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作用,加强规划编制实施的咨询论证。

(五)实施监督考核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是国家和自治区重点督查事项,是乌恰县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协调,为确保编制任务如期完成。

(六)注重保障经费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建设经费应及时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节约运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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