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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期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及市政公用行业运行安全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3-0089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3-04-27 17:25
名        称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及市政公用行业运行安全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新建质函〔2023〕9号 主  题  词 房屋市政 工程 施工安全
来        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水务局、园林管理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加强“五一”劳动节期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及市政公用行业运行安全和服务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隐患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红线意识

各地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北京丰台区长峰

医院“4-18”火灾事故教训,清醒认识我区房屋市政工程及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三个必须”的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科学预判和认真分析“五一”期间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隐患,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在岗工人安全教育,严格执行重要节点企业带班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施工和盲目抢工期的行为,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要素,推进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工作

(一)强化质量安全防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选派专业管理人员,配齐建强质量安全监管力量,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持续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紧紧盯住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设施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危险因素,做到无盲区、无死角、无空白点,及时发现问题,尽早堵塞漏洞,切实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切实做好施工现场消防管理,配足消防器材、消防水源,达到布置合理、使用方便的要求,办公区、生活区和作业区必须分别设置消防器材集中存放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其他宣传手段向群众广泛宣传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安全常识,坚决遏制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

(三)强化安全文明建设工作。督促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措施,有效遏制因扬尘导致大气污染;督促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有关要求,抓实抓细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避免出现从业人员食物中毒事故。

三、防范化解问题隐患,确保市政设施运行安全和服务保障

(一)强化燃气安全保障。排查检查管道燃气门站、各类燃气站点、储配站、调压站、管网等设施设备以及压缩天然气贮气瓶(罐)、加气机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监督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入户检查服务工作,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做到入户检查服务全覆盖,及时消除隐患问题;指导燃气企业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规定,落实安全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排查检查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和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引导群众正确使用燃气热水器、燃气灶等;要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可行高效的燃气事故应急抢险预案,并加强演练。要加强燃气储备能力建设,保障节日期间正常供应,保障各族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二)强化供排水安全保障。排查检查城镇供水、污水处理

系统,水厂、供水管线、排水管道、加压泵站等重点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和防护情况;加强对城镇饮用水、出厂水和重点用水单位的水质监测,保证正常供水能力,保障节日期间群众生产生活

用水;排查检查是否有防范投毒、急性传染性疾病等措施;落实城镇供水厂和污水处理厂的氯气、硫酸、氯酸钠等化学药品安全储存和安全使用规章制度;配齐配强城镇供水和污水处理企业的检测、检漏、维护、抢险等设施设备和人员队伍。

(三)强化市政设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各地要督促市

政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管理台账,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标识,开展安全警示培训教育,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有限空间作业规范要求,落实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器材配置。

(四)强化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排查检查城镇桥梁结构安全情况、防撞护栏等安全设施和桥梁限重限高标识情况;加强对井盖巡查,及时补齐或更换丢失、破损井盖,防止发生车辆坠陷、行人坠落伤亡等事故;排查检查路灯、雕塑及户外广告等悬挂物,及时维修基座、线杆、电路和变配电装置以及雕塑构建、户外广告牌等,防止灯杆倾倒、雕塑构件或广告牌坠落伤人等安全事故发生;排查检查城镇公园绿地、广场、动物园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维护,填埋场填埋气导排、防爆、灭火设施的配置,以及禁止火种入场,防止火灾、爆炸等隐患情况;完善城镇道路清扫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规范设置作业安全标志,提高环卫工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密切关注天气预警信息,时刻做好应急处突准备

各地收到气象部门发布的强降雨、大风等预警信息后,认真做好各项灾害防御工作,充分发挥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作用,妥善做好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引发洪水(山洪)的应对处置工作。督促落实塔吊等起重机械抗风防滑相关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遇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及时撤离受威胁人员,严禁从事室外作业。

五、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上报机制

各地要重视值班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督促各行业企业确保安全生产重点地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有专人24小时盯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做到应急及时响应、事故及时处置。遇到突发情况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应对,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信息,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值班电话:0991-2810352).“五一”期间,我厅将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赴部分地、州、市重点单位(企业)、重点场所和重点项目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指导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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