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255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9-14 1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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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秋”佳节与国庆节将至,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和经营者,提高防范意识,确保饮食安全,自觉抵制餐饮浪费,厉行节约。
1.外出就餐请选择环境整洁卫生、证照资质齐全、信誉度较高的餐馆。建议不选择在资质不全、卫生条件较差的街边摊贩就餐。
2.外卖点餐前应点开商家公示的食品安全信息,查看商家证照信息,选择资质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点餐,收到外卖食品应查看是否贴有食安封签。
3.保持良好饮食习惯。节日期间注意营养均衡,切忌暴饮暴食。应注意荤素搭配、粗细搭配,多食用新鲜蔬菜、水果、杂粮制品等对人体有益的食品,不吃生冷食物,不喝生水。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做到: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明,加工制作食品时应佩戴口罩,穿着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洁。
节日期间,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消费者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时,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者12345.
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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