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政务公开 > 乡村振兴局 > 文件
  3. > 正文

关于乌恰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24K458996/2022-00585 主题分类 扶贫
发布机构 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 2022-03-26 12:31
名        称 关于乌恰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施方案
文        号 恰党农领发〔2022〕3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乡村振兴局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厅字202144号)精神,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按照自治区《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新党厅字〔2022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以改善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目的,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乌恰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标准,全面贯彻区州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立足加快补齐乡村人居环境的突出短板,进一步提升和改善农村环境面貌,牢固树立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建立党委统筹、政府主导、社会支持、村民参与的长效机制,充分动员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持,满足全县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三、工作内容

以解决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为重点,聚焦三清三改两提升工作任务要求,工作重点如下: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庄巷道树枝、杂草、杂物、积存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村道沿线和集贸市场散落垃圾等,解决“垃圾山”“垃圾死角”等问题,做到垃圾定点收集、按时处理

(二)清理农村沟渠。重点清理房前屋后污水坑、排水沟、废弃涝坝等,实施村内渠系清淤疏浚,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加对河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对河流区域清理保护力度。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秸秆等农业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推进畜禽粪污一体化治理,设立存放点,统一收集,统一处理

(四)改建农村户厕。稳步推进厕所革命,做到每户一厕,旱厕如厕后及时覆土、及时清掏,引导群众堆积发酵,还田还草还林;水厕做到真改真用,形成良好使用水厕习惯,黑孜苇乡、波斯坦铁列克乡完成年度改厕任务,全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实现每户民都有卫生厕所的目标任务。

(五)改善村容村貌。持续开展“美丽庭院”和“美丽家庭”创建活动,清理院内院外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全面排查农村危房安全隐患,稳步推进危房拆除工作,及时拆除残垣断壁和废弃棚圈等做到人畜分离,院内栽种花草树木,开辟小菜园,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等活动,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打造村庄小微公园、广场,建设绿色生态村庄。整治屋内屋外人居环境,做到屋内整洁,无尘土杂物,生活用品摆放整齐、门窗保持明亮舒畅,床单被罩勤换勤洗,被褥叠放规整,室内的被褥叠放规整,室内备有简易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时入桶,自觉抵制白色污染。

(六)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广泛宣传卫生生活方式,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持续巩固“吃饭上饭桌、睡觉上床、做饭上灶台、学习上课桌”的良好生活习惯,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强化村民自治监督,治理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不文明现象和行为。

(七)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推动农牧民节约用水,引导农牧民合理处理生活污水,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

(八)提升农牧民群众生活品质。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强化自我监督和社会监督,共同创造优美生活环境,持续推进“文明乡村”创建和“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不断改善农牧民群众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农牧民群众生活品质。

(九)开展城区内整治行动。各社区要积极组织社区干部、志愿者、物业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开展生活垃圾、楼道杂物、小广告、电瓶车清理行动,确保各小区环境整洁卫生。

四、责任分工

(一)县级领导包联:压实领导包联责任,坚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包难点包重点,进一步落实包联责任,指导联系乡村制定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包村县领导原则上包1-2户重点户,超过2户的由帮扶单位领导包联,无重点户的包村县级领导在每个小队或集中连片点打造1-3户示范户,由帮扶单位领导包联及时督促包联村长期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到村庄美丽整洁、庭院干净卫生、个人文明,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二)行业部门包联:充分发挥后盾单位的作用,帮助帮扶村研究整治计划、思路和具体措施,安排本单位干部包户,重点帮助行政村治理乱堆乱放、乱倒乱扔、乱搭乱建情况,帮助清理垃圾、污水、杂物、违建、残垣断壁等,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三)乡镇领导:各乡结合县包联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乡领导包联到小队,重点督促指导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常性到包联小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积极协调乡镇力量,沟通包联的县级领导解决实际问题。

(四)帮扶干部包联:乡镇干部在本单位统一安排下切实做好包联帮扶工作,主要是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包联户主动参与,形成良好的卫生文明习惯,帮助有困难的农牧民群众做好整治环境卫生。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根据责任分工,形成层层包联的工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工作责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实好县级领导包村、帮扶干部包户的包联机制,每月至少2次到包联村、小队、户开展工作,做到责任不断档、工作不放松、整治有成效

(二)强化组织。加强各级党委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县抓统筹、部门和乡村抓落的工作机制,乡村振兴局定期研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县直部门结合自身职责,抓紧细化政策举措,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共同推进

(三)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动员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开展美丽庭院等评比活动,设立红黑榜、流动红旗等,定期进行公示,形成我参与、我维护、我光荣的鲜明导向。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挖掘、宣传和推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典型经验和典型范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各族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形成机制。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督导检查、考核评价机制,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结合风俗习惯、重要节日、村庄清洁日等组织农牧民群众清洁村庄环境,通过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农牧民群众责任,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五)加强监督。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两办”督察室跟进督办,县纪委监委要对履行包联责任不力、落实包联责任不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工作举措落实落地落细,以严厉的工作作风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全县各级干部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齐心协力充分发动群众,从室内到室外,从院内到院外,从村内到村外,抓难点、破难题、树典型,一周时间见成效,长期抓巩固,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效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抓好抓实,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