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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乌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24K458996/2022-01006 主题分类 扶贫
发布机构 乌恰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 2022-06-07 20:54
名        称 关于印发《2022年乌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恰党农领办发〔2022〕7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乡村振兴局


各乡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2022年乌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已经乌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方式:0908—4621241


乌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67

2022年乌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

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span>步提升全人居环境水平,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底,完成新建户厕470座,完成不能使用和不能全年使用问题户整改6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备案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达到8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覆盖率达到75%;支持1个自治区重点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全开展村庄绿化美化,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群众环境与卫生意识普遍增强,村容村貌显著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完善。

二、重点工作

(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逐步提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围绕自治区确定的农村卫生户厕标准要求,严格执行户厕建设标准规范,推动新建470座、整改600做到两有两化四防,全面提高户厕建设质量。

牵头领导:魏永强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卫健委、住建局、文旅局、自然资源局

2.稳步推进农村问题户厕整改。根据《乌恰县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分类整改、有序推进、先易后难、农民满意的原则,对户厕问题摸排中发现的问题逐步逐项开展整改销号(一座户厕所有问题整改到位才能进行完整销号)

牵头领导:魏永强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卫健委、住建局、文旅局、自然资源局

3.切实提高厕所粪污两化利用水平。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治理。探索对处理后的无害化粪液就近就地堆肥还田、加工有机肥料、生态化处理等资源化利用,实现厕所粪污治理与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牵头领导:魏永强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发改委、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4.开展农村改厕技术研究。开展农村改厕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试验示范,探索农村改厕技术模式、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途径、运行管护机制等,打造改厕示范村。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基层开展技术服务,指农村改厕技术难题。加大农村户厕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推广应用力度,严格执行农村户厕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有关技术规范,推动农村户厕改造规范化、标准化。

牵头领导:魏永强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卫健委、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5.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运转体系。合理建设或配置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持续完善县、乡、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到2022年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75%。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管护队伍,合理利用好公益性岗位,优先从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和低收入人群中聘请管护员,负责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养护等。

牵头领导:杜鹏

牵头单位:住建局

6.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继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减少出村垃圾处理量,基本实现农村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易腐烂垃圾和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转运和集中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探索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和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途径,逐步建设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立农药、残膜、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

牵头领导:杜鹏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住建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供销社

7.加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力度。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现象排查整治工作,发现一处、立即整治一处,坚决杜绝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形成。对已完成整治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

牵头领导:杜鹏

牵头单位:住建局

(三)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8.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乌恰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就近纳入城镇管网、集中或分散处理模式,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污水治理技术。到2022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0%左右。

牵头领导:杨晨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9.做好农村河湖综合整治和黑臭水体排查。统筹兼顾农村河湖管控与生态治理保护,深入开展河湖监督检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严厉打击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违法违规问题。建立健全维护水质、改善环境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继续做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对新产生、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及时进行治理。

牵头领导:杨晨

牵头单位:水利

(四)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10.加快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以支持乡村产业为主建设乡村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大力实施自然村()通硬化路,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面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完善路产路权保护机制。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推动农村公路实现路宅分家、田分家,实施农村公路环境洁绿化、美化。

牵头领导:杜鹏

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11.持续推进绿色村庄建设行动。坚持因地制宜、量水而行、造地适树的原则,科学实施村庄四旁绿化,绿化苗木以乡土树种为主。充分利用环境整治清理出来的村内空地白地,宜树则树、宜草则草、宜菜则菜,应绿尽绿。加强乡村林木资源的灌溉和抚育管护,重点做好古树古木的保护管理。推动35个村庄开展绿化美化工作。

牵头领导:杜鹏

牵头单位:林草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12.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加快做好村庄规划有关工作,力争2022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示范村建设规划要高标准进行,为打造精品示范村提供遵循。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管理秩序

牵头领导:杜鹏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13.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继续开展传统建筑的摸底、调查、认定。注重乡土味道,加强村落传统空间完整性和风貌格局保护,保护好传统建筑,完善村落生活服务设施与配套服务设施。鼓励发展民宿、旅游等产业,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投资、入股、租赁等方式参与保护。

牵头领导:杜鹏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文旅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14.改善提升村容村貌。按照规范、安全、美观的要求,全面清理村内残垣断壁,拆除私搭乱建,清理废弃破旧的附属设施,治理乱堆乱放,清理不规范广告牌、路牌等。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改造迁移影响道路通行和人员出行的电杆,排除安全隐患。开展农户庭院整治,引导农民对自家庭院进行规划分区管理,实行三区分离。完善村庄应急、防汛、消防救援、公共照明等基础设施,畅通安全通道。

牵头领导:魏永强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文旅局、国网乌恰县电力公司

15.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公共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综合考虑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成本、村集体经济状况、农民承受能力、财政补贴情况等因素,探索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合理确定农户付费分担比例。

牵头领导:李明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

16.提升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和风貌。稳步实施农房抗震防灾工程,支()有农房合质量安全改造推进农房风貌提升,建筑风貌要根据村庄历史沿革、文化传统、地域风情和民族特色确定。加强住房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实现农村住房管理一户一档目标。明确农村房屋安全隐排查整治工作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排查整治工作任务。

牵头领导:杜鹏

牵头单位:住建局

(五)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7.推进农村畜禽粪污、秸秆等资源化利用。科学制定畜禽类污、秸秆等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加强畜禽粪污、秸秆资源化利用能力建设,探索建立畜禽粪污、秸秆收贮、运输、处理、利用激励机制,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建立畜禽粪污、秸秆等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力争全备案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

牵头领导:杨晨

牵头单位:畜牧兽医

18.加大废旧农膜及废弃农药包装物处理力度。重点清理村庄内外、道路两旁、水沟水渠、林带等地的废旧农膜及废弃农药包装物,减少农村白色污染对村庄环境的影响。探索建立基于市场机制的回收处理机制,对废旧农膜及废弃农药包装物实施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牵头领导:李明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六)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19.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三清三改两提升为重点,将村庄清洁行动与农村爱国卫生运动有机结合,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季、夏季、秋冬季战役。创新探索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机制,设立村庄清洁日、清洁指挥长、联户清洁员,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卫生乡村创建,加强卫生健康知识普及,强化基层卫生健康教育骨干培训,开展健康知识科普宣传活动,注重农民群众心理健康,引导农民群众摒弃不文明行为,养成良好生活卫生习惯。

牵头领导:魏永强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妇联、团委

20.加强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将消防安全纳入乡村治理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公安(边境)派出所和村(社区)网格员的作用,强化乡村村民经营性自建房、经营性场所、公共设施、农民住宅等用火用电、用气及消防设施器材的安全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问题督促整改确保辖区安全。不断完善农村农民住宅、居家养老机构等场所消防设施建设,对乡村加强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市政消火栓及消防水鹤),确保灭火救援中为消防车辆提供水源。指导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不定期组织村民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村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牵头领导:杜鹏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

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

21.不断完善村规民约。提倡把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文明、移风易俗、扫黑除恶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坚持村庄环境卫生三要三不要,即:要每日打扫房屋和庭院,保持整洁;要定期清理厕所和畜禽粪污,用作农家肥;要自觉维护村庄公共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设施。不要乱丢垃圾不要污水乱排不要乱搭乱建

牵头领导:帕尔哈提·吐尔逊

牵头单位:民政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住建局、妇联、团委

22.持续完善奖惩机制。持续实行环境卫生村民评议和卫生户”“文明户”“美丽庭院”“环境卫生红黑榜”“六好家庭、积分兑换等评比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探索建建立红榜农户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利用集体收益向红榜农户进行奖励。

牵头领导:张杰

牵头单位:妇联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住建局、团委

23.不断完善服务监督机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治理有机结合,健全公开监督机制。各级设立举报服务热线或投诉信箱,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整改,逐一销号。严厉查处侵占、损坏农村环境整治基础设施行为。

牵头领导:魏永强

牵头单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乌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落实推动责任,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充分履行决策参谋、调查研究、推动落实等各项职责。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具体工作落实,针对本区域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状,对照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县委工作部署抓好贯彻落实,分别于614日、1014日前报送半年、全年工作总结。

(二)明确部门协作。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牵头抓总,统筹推动,研究提出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大决策,适时组织召开乌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推进会;乌恰县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分别主抓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组织召开相关现场推进会;乌恰县改厕专班主抓厕所革命,研究制定新建及整改户厕年度计划。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结合职责任务,统筹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工作,牵头制定2022年度工作计划,将年度任务分解到乡(镇),并报乌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分别于614日、1014日前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突出农民主体。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发挥主体作用,努力形成政府引导、农民群众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切实营造社会舆论支持、群众知晓、广大村民参与的浓厚氛围。积极总结经验成效、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引导农民群众投资投劳,积极参与相关项目建设。坚持民事、民议、民办的原则,引导、组织、教育群众,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改善乡村人居环境。

(四)完善投入机制。乌恰县各相关部门要积极筹措项目,加强与自治州相关部门的衔接,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建立县级为主、自治区级补助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府投入机制,统筹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各乡(镇)党委、政府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扶持政策,推行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

(五)加强示范和考核。以自治区重点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为契机,坚持两个优先原则,按照示范村创建标准,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样板。对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发现的问题进行适当曝光,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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