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第三批群众办事堵点问题处理进展报告
索 引 号 | WQX001-2018-00016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8-08-28 10:48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堵点问题 | 堵点排查情况 | 堵点解决情况 | ||||||||
序号 | 批次 | 规定期限 | 问题 | 本地区存在问题突出的地方 | 问题出现原因 | 是否已按照解决标准完成解决 | 与数据共享平台对接共享情况 | 解决成效简述 | 如未按时解决,简述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 | 备注 |
41 | 第三批 | 8月底前 | 到每个不同的医院,需要办理不同的就诊卡,不能一卡通用 | 不存在 | 乌恰县各类医院看病不需要就诊卡,看病实行全程绿色通道开放,随到随看 | |||||
42 | 第三批 | 8月底前 | 刚在一家医院做了检验,在同一个城市到另一家医院就诊时还要再做一次检验,很浪费时间精力 | 不存在 | 在乌恰县各类医院的检查检验结果都能通用,除患者提供的检查检验结果单(报告)、x光片有损毁、模糊不清的需要重新做检查外,正常的一律通用 | |||||
43 | 第三批 | 8月15日前 | 医院不能提供分时段预约挂号服务和候诊提醒,很早就需要到医院排除挂号,很浪费时间 | 不存在 | 乌恰县各类医院随时都可以看病,县医院晚上看病有急诊、乡镇卫生院、两家民营医院,晚上有值班医生 | |||||
44 | 第三批 | 8月15日前 | 办理生育登记需要分别到村居、镇街两级政务大厅,麻烦! | 普遍存在 | 尚未建立统一权威的数据共享平台 | 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已对接 | 未共享 | 到村(社区)申请生育服务证需提供婚育证明,保留存档。预计完成时间待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完成 | ||
45 | 第三批 | 8月15日前 | 办理生育登记需要提交妊娠证明,能否跟医院信息进行对接免除提交呢? | 不存在 | 是 | 未共享 | 经确认,办理生育登记证无需提供妊娠证明 | |||
46 | 第三批 | 8月15日前 | 生育登记需要提供含预产期的妊娠证明,办事生育保险就医确认也需要提供妊娠证明,重复提交。 | 不存在 | ||||||
47 | 第三批 | 8月15日前 | 医疗保险报销材料复杂,流程不清,要去医院打印例如结算单、病例等材料 | 普遍存在 | 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外伤的 住院费用超过三万元以上的需要提供住院病例 | 否 | 未共享 | 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外伤的 住院费用超过三万元以上的需要提供住院病例,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6号令进行稽查核实住院情况 | ||
48 | 第三批 | 8月15日前 | 办理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还要本人到就医地社保部门盖章确认医院是否本地定点医院。 | 不存在 | ||||||
49 | 第三批 | 8月15日前 | 医保个人金额垫付费用申请零星报销,交完申请材料后等待时间较长,能否查询办理进度。 | 普遍存在 | 社会保障卡不能及时结算,有持卡人员丢卡 欠费原因 | 否 | 未共享 | 克州公开明确零星报销需提供的材料,经办机构接受全部资料后,一个月内将报销资金打入参保人员账户。涉及可疑票据的,需外地协查的,可以延期1个月。可在社保大厅查询报销进度。克州城镇职工因探亲、旅游、外出务工等原因,期间突发疾病住院就诊的,必须住院5个工作日内,持就医医疗机构出具的急诊诊断证明、入院通知单,通过传真向克州人民医院备案,经审核同意后,为其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实现转诊转院就医即时结算。 | 向社会公开零星报销的材料目录,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向现金结算人员提供零星报销的相关材料,并告知报销所需材料目录,经办机构接受全部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将报销资金打入参保人员账户 | |
50 | 第三批 | 8月15日前 | 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社保部门可通过其他渠道掌握待遇资格情况,但每年还要集中认证一次。 | 不存在 | 是 | 未共享 | 克州按照自治区《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要求,2018年5月23日已全面取消集中认证。 | |||
51 | 第三批 | 8月底前 | 部分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变更缴费档次无法网上办理,必须到金融网点柜台或人社部门经办窗口办理。 | 普遍存在 | 移动POS机未全覆盖到村和社区。 | 否 | 未共享 | 加快推进网上受理业务,增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次可变更选项业务。 | 前期已在乡镇发放150台移动POS机,后期140台预计8月31日前发放到位。 | |
52 | 第三批 | 8月底前 | 办理医院报销时每次都得出具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单,麻烦! | 普遍存在 | 克州尚未建成统一、权威的数据共享平台,无法有效共享信息。 | 否 | 未共享 | 克州已经减免了生育报销中非必要的材料:(1)在柜台手工办理的,取消各类形式的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单;(2)能通过部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核实的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免予提交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无法通过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核实的,免予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原件、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只需提供复印件;(3)取消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备案手续。 | 1.未完成原因:克州尚未建成统一、权威的数据共享平台。 2.预计完成时间:与各级数据共享平台对接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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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第三批 | 8月15日前 | 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注销时, 要提供参保人员死亡火化证明,麻烦。 | 普遍存在 | 克州尚未建成统一、权威的数据共享平台,无法有效共享信息。 | 否 | 未共享 | 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注销,丧葬费领取等手续,克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查核实后,终止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免于提交死亡证明或死亡火化证明等材料,并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领取丧葬抚恤金。 | 1.未完成原因:各级尚未建成统一、权威的数据共享平台。 2.预计完成时间:与各级数据共享平台对接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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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第三批 | 8月底前 | 小孩出生后,报销生 育相关费用时,需提 供出生医学证明原 件。 |
普遍存在 | 克州尚未建成统权威的数据共享平台,无法有效共享信息。 | 否 | 未共享 | 通过与医院共享数据信息,取消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 1.未完成原因:各级尚未建成统一、权威的数据共享平台。 2.预计完成时间: 与医院共享数据平台对接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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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第三批 | 8月底前 | 小孩出生后,报销生 育相关费用时,需提 供计划生育服务证。 |
普遍存在 | 克州尚未建成统一、权威的数据共享平台,无法有效共享信息。 | 否 | 未共享 | 通过与卫计部门共享数据信息,取消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 | 1.未完成原因:克州尚未建成统一、权威的数据共享平台。 2.预计完成时间: 与卫计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对接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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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第三批 | 8月底前 | 小孩出生后,办理社会保障卡时,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
不存在 | 是 | 未共享 | ||||
57 | 第三批 | 8月底前 | 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时,需要提供生育服务证。 | 普遍存在 | 克州尚未建成统一、权威的数据共享平台,无法有效共享信息。 | 否 | 未共享 | 克州已经减免了生育报销中非必要的材料:(1)在柜台手工办理的,取消各类形式的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单;(2)能通过部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核实的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免予提交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无法通过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核实的,免予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原件、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只需提供复印件;(3)取消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备案手续。 | 1.未完成原因:克州尚未建成统一、权威的数据共享平台。 2.预计完成时间: 与各级数据共享平台对接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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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第三批 | 8月15日前 | 办理小孩的户口迁移,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 普遍存在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第四章规定 | 否 | 未共享 | 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开展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通过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相关材料免提交。 | 1.未完成原因:克州尚未建成统一、权威的数据共享平台。 2.预计完成时间: 与各级数据共享平台对接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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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第三批 | 8月15日前 | 老人去世后,家属领取丧葬补贴费用时,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 普遍存在 | 克州尚未建成统一、权威的数据共享平台,无法有效共享信息。 | 否 | 未共享 | 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注销,丧葬费领取等手续,克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查核实后,终止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免于提交死亡证明或死亡火化证明等材料,并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领取丧葬抚恤金。 | 1.未完成原因:克州尚未建成统一、权威的数据共享平台。 2.预计完成时间:与各级数据共享平台对接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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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第三批 | 8月15日前 | 老人去世后注销户口时,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普遍存在 | 克州尚未建成统一、权威的数据共享平台,无法有效共享信息。 | 否 | 未共享 | 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开展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通过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相关材料免提交。 | 1.未完成原因:克州尚未建成统一、权威的数据共享平台。 2.预计完成时间:与各级数据共享平台对接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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