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159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气象局 | 发布日期 | 2024-06-07 10:26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
根据乌恰县委、县政府关于人工增雨(雪)的安排部署,为了保证人工增雨(雪)作业区域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十二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2024年乌恰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设置如下:
(一)火箭发射作业点
1、黑孜苇乡,75°09′44″E,39°43′55″N
2、康苏镇,75°02′36″E,39°44′29″N
(二)烟炉作业点
1、黑孜苇乡,75°26′38″E,39°43′58″N
2、乌鲁克恰提乡,74°20′20″E.39°49′11″N
3、康苏镇,75°03′31″E,39°41′57″N
4、托云乡,75°20′34″E,40°15′23″N
二、未来一周内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在此期间有适宜的天气过程均可能进行火箭人工增雨(雪)作业。
三、火箭发射装置作业点半径15km圆形范围内为弹着点区域,作业期间应尽量不要进入此区域,作业时不要靠近围观,以免发生意外伤害,当地派出所要协助警戒。
四、若发现未爆炸的火箭弹及残骸,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切不要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要及时与县人工影响天气主管机构或当地派出所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电话:0908-4621365,18299231985。
特此公告
乌恰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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