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乌恰县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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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乌恰县委员会工作职能:负责政协乌恰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专题会议和各专门委员会和会务工作。
组织实施政协乌恰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党组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负责委员的视察、参观、调研、学习等日常活动的各项服务和组织工作。
负责政协工作情况的宣传报到,收集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联系各乡、镇政协委员和县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相互协调工作。
负责政协开展各项工作的后勤保障和服务。
承担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机构及人员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乌恰县委员会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4个处室,分别是政协办公室、提案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委员会、民族宗教与侨务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乌恰县委员会编制数 13人 ,实有人数 20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乌恰县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乌恰县委员会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等。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乌恰县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乌恰县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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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乌恰县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总收入275.69万元,总支出275.69万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75.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6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5年度收入275.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2.48万元,增长33%,增减变动的原因是:补发南疆津贴。支出275.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2.48万元,增长33%。增减变动的原因是:补发南疆津贴。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5.69万元,年初预算支出156.21万元,比预算相比,增加119.48万元,增长43%,增减变动的原因是:补发南疆津贴。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乌恰县委员会运行经费支出29.39万元,比上年增加11.07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会议费和公务车维护费增加。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345.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9万元,固定资产336.61万元。主要是办公用房193.42万元,车辆105.54万元,其它固定资产37.65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规定及财政部门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并在,2015年中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
八、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1(类)02(款)01(项):指行政运行。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