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乌恰县旅游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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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乌恰县旅游局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1贯彻执行国家旅游行业行政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并结合新疆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研究拟定乌恰县旅游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拟定旅游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乌恰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乌恰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负责乌恰县旅游业务的宏观管理,贯彻落实旅游政策,拟定乌恰县旅游的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乌恰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对自治区及自治州级的旅游度假区和其他重点旅游建设项目及配套设施(含旅游宾馆、饭店)进行论证申报;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工作;对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申报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公司);审核并申报星级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负责特种旅游团的申报工作;负责对全县旅游购物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指导;负责中国公民出国旅游、港澳旅游和边境旅游业务的管理;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优秀旅游县城工作;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承办乌恰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旅游执法大队:乌恰县旅游执法大队将宣传贯彻旅游法律、法规、规章,提供旅游者法规咨询服务;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负责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和综合治理,查处旅游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违法经营行为;负责受理旅游咨询、案件和旅游质量监督管理等职能。
(二)年末编制情况、实有人数情况等。
乌恰县旅游局现有编制5名,实有在编人员4名,空编1名
二、乌恰县旅游局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乌恰县旅游局部门决算包括:乌恰县旅游局部门本级决算等。
纳入政府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乌恰县旅游局 |
本级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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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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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二部分 乌恰县旅游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乌恰县旅游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总收入322.90万元,总支出329.81万元。
二、乌恰县旅游局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22.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5.2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7.64万元。
三、乌恰县旅游局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2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2.17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160501款行政运行支出65.43万元,2160599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56.73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支出38.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4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7.4万元。
四、乌恰县旅游局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5年末结转结余5.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75万元,降低76.44%。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5.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75万元,降低76.44%。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05万元,比上年增加0.99万元,增长48.06%,增减原因是2015年单位车老了修理的次多了。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原因是:未发生业务。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0万元,比上年增加0.99万元,增长48.06%。增加变化原因是:位车老了修理的次多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万元。主要用主要用于到乡旅游点检查工作加油及车辆维修、保险等。2015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0.24万元。比上年增加0.15万元,增长166.67%。增加变化原因是:上级来人检查工作次数多了。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4万元,主要是上级单位来人检查、考察等接待。乌恰县旅游局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6人次。
六、乌恰县旅游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5年度收入32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4.15万元,增长310.03%,增减变动的原因是:增加了胡杨林、滑雪场、小不尚核的拨款收入。支出329.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1.67万元,增长274.19%,增减变动的原因是:增加了胡杨林、滑雪场、小不尚核的拨款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2.17万元,年初预算支出44.70万元,比预算相比,增加277.47万元,增长620.74%,增减变动的原因是:增加了胡杨林、滑雪场、小不尚核的拨款收入。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乌恰县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1.72万元,比上年增加217.92万元,增长405.0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胡杨林、滑雪场、小不尚核的拨款支出。
(二)乌恰县旅游局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106.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62万元,固定资产75.1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2辆,价值22.0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26.26万元,单位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26.79万元。
(三)乌恰县旅游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规定及财政部门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并在年中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
八、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13(类)05(款)01(项):指行政运行。213(类)05(款)02(项):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13(类)05(款)99(项):指其他扶贫支出支出。213(类)05(款)05(项):指生产发展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附件1:新疆乌恰县旅游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