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乌恰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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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5年乌恰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县党委、政府和公安、林业部门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指示,研究、部署、指导开展本县辖区森林公安工作,负责抓好县森林公安队伍的教育管理,不断加强森林公安队伍的信息化、正规化建设。
(二)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森林刑事案件、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保护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安全,保障林业生产建设顺利进行。
(三)掌握、分析预测辖区林区安全形势,处置林区突发事件,组织开展林区安全重点整治,推行林区安全综合治理,组织落实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防范机制,指导、检查、监督林区派出所的业务活动。
(四)规范、发放、管理全县森林公安警用装备、车辆、通信信息系统,提高信息、技术、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做好民警警衔、技术职称、法制教育等工作。
(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及上级公安部门、林业部门、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交办的工作任务。
乌恰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5个处室,分别是:中队科、综合科、财务室、法制室、办公室;
年末编制数 10 ,实有人数10人;其中:在职 10人,减少 0人;退休0人,增加0人;离休0人,增加0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乌恰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部门决算包括:乌恰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部门本级决算,无所属单位决算。
纳入乌恰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乌恰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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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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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乌恰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总收入182.17万元,总支出174.44万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2.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7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79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林业执法与监督(2130213)基本支出172.79万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年末结转结余0.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73万元,增长3316.5%。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73万元,增长2886.76%。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6.98万元,比上年减少2.89万元,降低41.40%,减少原因是:经济业务已发生的待付支出,已付了。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0万元,比上年减少3.47万元,降低73.8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燃料费等。2015年,乌恰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2.28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8万元,主要是:上级部门检查业务工作公务接待费等。乌恰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56人次。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5年度收入182.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56万元,增长37.37%,增减变动的原因是:财政拨款多(人员工资)。支出174.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87万元,增长31.58%。增减变动的原因是:财政拨款追加经费及人员工资多。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6.06万元,年初预算支出163.58万元,比预算相比,增加2.46万元,增长1.52%,增减变动的原因是:增加财政拨款(人员工资及办公楼零星维修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乌恰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2万元,比上年减少93.95万元,降低75.36%,主要原因是:工资变更。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99.3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41万元,固定资产47.89万元。主要是: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等。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规定及财政部门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并在年中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
八、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6.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杂费0万元、培训费等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28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0万元,包括:办公及印刷费4.04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2.68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3.78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61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4.70万元。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13(类)02(款)13(项):指农林水支出-林业-林业执法与监督。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