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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乌恰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16-08-15 11:09 来源:乌恰县财政局 阅读: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乌恰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主要职责是

(一)文化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乌恰县有关文化文物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拟定全县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多元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和体制机制改革;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拟订全县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负责保护、挖掘、弘扬各民族传统的优秀文化艺术,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组织开展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

4、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业产品生产;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文化体育站(室)和基层文化建设。

5、负责权限内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工作。

(二)体育职责

1、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及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亲少年体育工作。

2、挖掘、整理、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促进民族体育事业的发展。

3、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监督管理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4、统筹规划全县体育产业、竞赛产业、特殊体育产业的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

(三)广播影视职责

1、拟定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2、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律法规,拟订乌恰县广播电影电视管理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有关经济政策。

3、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乌恰县境内用于广播影视节目接受与传送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4、负责广播电影电视、权限内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5、监管广播电影电视电视节目、权限内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四)新闻出版(版权)职责

1、负责拟定乌恰县有关新闻出版、著作权限管理的法规规章草案、全县新闻出版业有关方针政策。

2、制定全县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制定全县出版、印刷、复制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总量、结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监管出版活动,依法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指导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4、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等业务进行审核监管。

5、拟订乌恰县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

6、负责全县印刷业的监管。

机构设置情况、年末编制情况、实有人数情况

乌恰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无下属预算单位,乌恰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下设7个处室,文化馆、广播站、体育馆、博物馆、歌舞团、图书馆、财务室。

乌恰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编制数 47人,实有人数 69 人,其中:在职69 人,增加0人; 退休 0人,增加0人;离休 0人,增加0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乌恰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部门决算包括:乌恰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等。

纳入乌恰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乌恰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2

第二部分 乌恰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总收入2239.38万元,总支出1977.68万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39.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5.9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1.89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7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7.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7.04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群众文化9.5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7.10万元,其他文化支出16.41万元,群众体育2.00万元,其他体育指出15.10万元,广播影视1494.6万元,行政运行支出919.7万元,其他广播影视支出570.3万元,新闻出版支出3.00万元,出版市场管理3.00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7.8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7.8万元107.8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462.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1.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1.3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31.60万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6.4万元,比上年增加10.56万元,增长180.82%,增加原因是2015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1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2015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5主要是用于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督导检查人员等。乌恰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单位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310人次。

会议费支出0万元,培训费支出18.65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与决算数据相比,数据一致,无增减变化。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5年度收入2239.38万元,与上年相比,523.42万元,增长30.50%,增减变动的原因是:2015年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下拨资金增多。支出1977.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1.77万元,增长19.43%。增减变动的原因是:2015年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下拨资金增多。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77.68万元,年初预算支出664.6万元,比预算相比,增加1313.08万元,增长197.57%,增减变动的原因是:本年度业务活动量增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乌恰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3.97万元,比上年增加229.97万元,增长21.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业务活动量增加。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1231日,资产总计13201.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3.15万元,固定资产12698.77万元。主要是办公用房及办公设备。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规定及财政部门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并在年中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

八、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7(类)01(款)09(项):指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7(类)01(款)11(项):指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创作与保护

207(类)01(款)99(项):指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207(类)03(款)08(项):指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体育、群众体育。

207(类)03(款)99(项):指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体育、其他体育支出

207(类)04(款)01(项):指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政运行。

207(类)04(款)04(项):指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广播

207(类)99(款)99(项):指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7(类)05(款)07(项):指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新闻出版、出版市场管理。

208(类)05(款)05(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附件1:新疆乌恰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XLS

附件2: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三公经费表.xls

解读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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