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多来提布拉克村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090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24-03-20 18:42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发改委 |
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多来提布拉克村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波政字〔2024〕49号)及乌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多来提布拉克村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恰农字〔2024〕30号)等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农村道路拓宽、维修共计3公里,新农村场地硬化1000平方米,为全村280户农民房前屋后进行环境整治,换填土30000m³,及其他附属配套。
二、项目总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劳务报酬6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
三、项目代码:2401-653024-20-01-885114
四、项目建设地点: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多来提布拉克村。
五、项目法人单位: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人民政府。
六、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
你单位要加强项目监管,请严格按照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建设单位要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内容、规模和标准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严禁项目超规模超概算建设,防止形成新的政府债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组织好本地农牧民特别是边缘户、易致贫(返贫)户积极参与项目建设,落实好“不低于中央资金21%的比例发放劳务报酬,尽最大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等原则。项目法人要抓紧做好各项施工前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乌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