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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高速3013、国道581等路段开展移动测速的公告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4-0205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4-07-05 17:37
名        称 关于在高速3013、国道581等路段开展移动测速的公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公安局

为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乌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经报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决定在以下路段对超速行驶违法采取移动测速取证,现予以公告:

一、移动测速路段及时速

1.高速3013线K34K78,小型车辆限速:100km/h,大型车辆限速:80km/h

2.高速3013线K78K96,大小型车辆均限速:80km/h

3.国道581线K96K209+500米,大小型车辆均限速:60km/h

4.国道314线K1547K1558,大小型车辆均限速:80km/h

二、测速执法方式

以移动测速执法设备为依托,采取区域移动测速的方式依法采集机动车超速违法证据。

自公示之日起7日后,移动测速设备正式投入使用,乌恰交警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乌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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