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曝光5月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149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4-05-28 19:22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公安局 |
酒驾
1.2024年5月1日01时23分许,努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新P***F号小型轿车行驶至乌恰县黑孜苇路与平安路十字路口信合小区门口处,被执勤人员当场查获,现场酒精检测结果为21mg/100ml。
2.2024年5月2日05时04分许,排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新Q***1小型汽车由北向南行驶至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居鲁克巴什村老塞尔亚11组56号房子前面路段时,被执勤人员当场查获,现场酒精检测结果为195mg/100ml。
3.2024年5月10日01时30分许,麦某驾驶证被吊销期间涉嫌饮酒后驾驶新P***0号小型汽车行驶至乌恰县天合路团结小区大门口处时,被执勤人员当场查获,现场酒精检测结果为214mg/100ml。
4.2024年5月21日09时25分,阿某涉嫌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号为新Q***S小型越野客车行驶至乌恰县X415线80公里+100处时,被执勤人员当场查获,现场酒精检测结果为34mg/100ml。
5.2024年5月21日00时55分许,买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号为新P***1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乌恰县G315线3049公里+700处时,被执勤人员当场查获,现场酒精检测结果为98mg/100ml。
无证
1.2024年5月23日12时32分许,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新Q***M号轻型普通客车乌恰县G581线行驶至128公里+200米处时,被执勤人员当场查获。
2.2024年5月9日14时03分许,克某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提某驾驶新Q***N号小型轿车行驶至乌恰县新华路036号电线杆对面处,被执勤人员当场查获。
3.2024年5月17日09时25分许,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新P***7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乌恰县S309线66公里+200米处时,被执勤人员当场查获。
4.2024年5月17日23时21分许,木某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地某驾驶新P6816F号小型轿车乌恰县新华路52号电线杆前面路段处时,被执勤人员当场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