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曝光9月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268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4-09-27 11:34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公安局 |
1.2024年9月1日20时30分许,铁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饮酒后驾驶新P****3二轮普通摩托车行驶至乌恰县X415线38公里处时,被执勤人员当场查获。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当事人拘留10天、罚款1900元。
2.2024年9月4日03时14分许,吾某饮酒后驾驶新Q****G牌号营运货车,行驶至乌恰县Z661线5公里处时,被执勤人员当场抓获。血液检测结果为18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3.2024年9月8日06时49分许,阿某饮酒后驾驶新P****G牌号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乌恰县G581线163公里+100米处时,被执勤人员当场查获。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当事人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1900元。
4.2024年9月14日21时03分,麦某饮酒后驾驶新P****0普通两轮摩托车行驶至乌恰县S309线58公里+950米处时,被执勤人员当场查获。血液检测结果为365.9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5.2024年9月21日19时02分许,哈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饮酒后驾驶牌号为新P****7两轮普通摩托车行驶至乌恰县膘尔托阔依乡X415线58公里+200米处时,被执勤人员当场查获。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6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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