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科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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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领导 | 张磊 |
办公电话 | 0908-4628761 |
机构职能 |
拟定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贯彻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政策和标准,指导精准认定救助对象、精准落实救助政策;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拟定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督查乡镇救助资金的落实、使用和发放;承担社会救助信息管理;指导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贯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法规、政策,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县内所设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年检和执法监督。 拟订婚姻、殡葬管理办法;指导婚姻登记和殡葬管理,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担婚姻登记信息管理;指导公益性公墓和墓地管理,负责经营性公墓的管理;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建设、管理和安全生产;负责儿童福利、收养、保护和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救助、登记等工作;负责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的建设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业的监督管理、行业规范、机构发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养老机构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管理;落实慈善事业、残障福利、社会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慈善信托、表彰、宣传、培训和社会捐助;落实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管理等工作;指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区划地名办和基层政权办公室的工作。贯彻落实上级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和政策规定;承办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的申报工作;负责承办全县范围内行政区域边界线勘界工作;监督社会各行业依法使用标准地名;负责地名更新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承担县地名办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基层政权和村(社区)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工作;指导村(社区)组织法的贯彻实施;指导农村开展村民自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