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检查通知书(客运公司)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309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15 17:46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财政局 |
乌恰县财政局
财政监督检查通知
乌恰县客运公司:
为加快推进乌恰县国有企业整合升级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国有资产运行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有企业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乌恰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乌恰县财政局会计监督科、交通局决定派出检查组自2024年8月19日,对你公司2021-2023年经营运行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将延伸检查相关年度及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
3.《企业会计准则》
4.《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7.《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检查组人员:
检查组组长:孔祥华
检查组副组长:祖新虹
检查组成员:李永红、冉霞、王晓东
廉政监督员:姚龙洋
联系电话:0908-4623075
乌恰县财政局(乌恰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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