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066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03-04 12:15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司法局 |
为促进我县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指导、监督职能,现向社会公布乌恰县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县行政执法进行监督,并积极投诉举报。县司法局将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依法核实处理。
一、监督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机关或行政执法人员有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可以在工作时间进行举报投诉。
二、监督举报须知
(一)投诉举报必须合法合规。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合法的方式进行投诉举报,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对不属于本公告监督举报或投诉举报事项已由其他国家机关依法受理或处理的,本机关将依法不予以受理。
(二)投诉举报必须客观真实。举报人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投诉举报必须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作为附件。投诉举报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如存在捏造、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监督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908—4610133
投诉举报邮箱:279950677@qq.com
投诉举报地址:乌恰县天合路20号乌恰县司法局
邮编:84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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