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马古丽•米尔扎等十三名同志退休的批复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3-0297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3-11-01 17:48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人社局 |
克州社会保险中心,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和《关于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劳社字〔2003〕41号)文件精神,经2023年10月24日克州人社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朱马古丽•米尔扎、李艳秋、买里开•吾守尔、秦利香、马衣努尔•卡生木、海力沙•尼扎木丁、於岩松、古力阿扎提•克力木、马晓萍、木合塔尔•艾尼瓦尔、王发翠、章宗芬、买买提•阿西木等13名同志退休。
於岩松、马晓萍2位同志符合《关于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劳社字〔2003〕41号)文件退休条件,同意退休,从2023年9月起执行;李艳秋同志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第一条一项退休条件,同意退休,从2023年9月起执行。
古力阿扎提•克力木、王发翠2位同志符合《关于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劳社字〔2003〕41号)文件退休条件,同意退休,从2023年10月起执行;买里开•吾守尔、秦利香2位同志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第一条第一项退休条件,同意退休,从2023年10月起执行。
木合塔尔•艾尼瓦尔、章宗芬、买买提•阿西3位同志符合《关于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劳社字〔2003〕41号)文件退休条件,同意退休,从2023年11月起执行;马衣努尔•卡生木、海力沙•尼扎木丁、朱马古丽•米尔扎3位同志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第一条第一项退休条件,同意退休,从2023年11月起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