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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告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2-0029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22-08-22 13:01
名        称 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人社局

各位农民工朋友们: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人社规〔20223号文件规定,拟将以下工程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

1、拟将乌恰县就业创业市政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024552437243T),现对其承包乌恰县黑孜苇乡坎久干村天然气安装的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缴纳的68394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2、拟将陕西东博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0504401789),现对其承包乌恰县黑孜苇乡坎久干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缴纳的212459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3、拟将乌恰县就业创业市政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024552437243T),现对其承包乌恰县吉根乡萨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缴纳的67184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4、拟将帕米尔建筑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024726944203Y),现对其承包乌恰县巴音库鲁提镇克孜勒阿根村吐屯白子饮水维修及供水保障建设的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缴纳的52055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公示时间:自2022822日至自2022922日,共30日。

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反映问题。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0908-4622225

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82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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