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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宣传政策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5-0122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25-03-28 12:56
名        称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宣传政策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人社局

1.针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自主创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可申请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的贴息贷款。

2.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3.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办理地点: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恰镇迎宾路31号)

联系电话:0908-462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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