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国有建设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通知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317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11 18:21 |
名 称 | |||
文 号 | 恰自然资利用发〔2024〕2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自然资源局 |
新疆能隆商贸有限公司:
兹有新疆能隆商贸有限公司与乌恰县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6530242023B000098),面积0.6106公顷,土地出让金188.1万元,合同约定土地出让金于2023年11月25日前一次性缴纳。
新疆能隆商贸有限公司经乌恰县自然资源局催缴后至今仍未缴纳,根据出让合同第三十条约定,现公示解除电子监管号为6530242023B000098的国有建设使用权出让合同。
如对本通知有争议的,根据出让合同第四十条,依法向乌恰县人民法院起诉。
2024年11月11日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