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乌恰县2021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 WQX018-2021-000013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1-09-09 10:32 |
名 称 | |||
文 号 | 恰政办发〔2021〕16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水利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乌恰县2021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供水价格形成机制,提高居民节约意识,引导节约用水,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新疆2021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通知》(新水厅(2021)5号)和自治州2021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相关要求,结合乌恰县实际,制定2021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
一、改革目标
深入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国有水利工程供水水价+末级渠系维护费》的农业终端水价形成机制。加快建立农业初始水权制度,进一步规范水权,水量交易,特续开展农业用水初水权确权登记工作。加大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力度,按照满足取用水管理和计量收费的需要,同步配套建设经济适用的计量设施,明晰工程产权,建立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机制。加快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明确补贴和奖励的对象、方式、环节、标准和程序。
二、改革区域
2021年乌恰县实施改革面积4. 74万亩。2021年计划改革面积拟分配到康苏镇阿依尕特村、克孜勒苏村改革面积为4.33万亩(其中:农作物面积为2.36万亩,人工草地为0.97万亩,人工林面积为1万亩),膘尔托阔依乡膘尔托阔依村改革面积为0.41万亩(其中:农作物面积为0.24万亩,人工草地面积为0.14万亩,人工林面积为0.03万亩)。
三、改革任务
(一)加快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做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加快编写供水计量设施建设方案,确保支渠口以上国有取用水计量设施全覆盖,2021年底前完成斗渠出口计量设施建设任务(康苏镇阿依尕尔特村、克孜勒苏村需安置计量设施的干渠1条,支渠8条,斗渠32条;膘尔托阔依乡膘尔托阔依村需安置计量设施的干渠1条,支渠10条)。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二)探索建立健农业水权交易制度。按照“优化配置、市场交易、有序转让”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水权流转和运行机制,制定用水权交易市场规则,健全水权登记、调整、中止等管理制度,建立由县政府主导、确定农业初始水权到村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或者协会、农户,并制作颁发农业水权证,2021年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康苏镇人民政府、膘尔托阔依乡人民政府
(三)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方式。加快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完成县级《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批复工作,明晰产权,落实管护责任,加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化运行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创新高效节水工程维护管理机制。2021年底前完成本年度产权划界工作,颁发产权证并载明工程功能、管理和保护范围,产权所有者及权利和义务、有效期等基本信息。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四)完善和落实水价改革机制。落实以2015年为基准年的农业水价。合理确定农业供水价格,逐步完善农村农业用水计量监测体系,开始逐步推行以2015年为基准年的农业灌溉运行成本水价。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五)建立节水奖励的长效机制。县财政局要在改革区域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对定额内用水的提价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节水部分适当奖励;超定额用水不再予以补贴,并逐步实行累进加价制度。多渠道统筹、落实奖补资金,统筹整合相关涉农涉水项目资金,优化政策设计,加强补贴资金绩效管理。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六)健全农业供水和用水管理机制。县水利局严格执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将农业水权明晰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用水主体。按照适度从紧原则,加强灌溉用水管理,及时修订用水定额。县农业农村局在稳定粮食产量和产能的基础上,要适度调整水资源短缺地区作物种植结构,提高耐旱品种覆盖率;要积极开展高标准节水农业示范区建设,推动普及滴灌、喷灌等先进节水灌溉技术,加大水肥一体化等农业节水推广力度;要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把节水机制作为重要评价标准。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四、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乌恰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压实相关部门责任,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或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落实重点任务,确保改革顺利进行。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改革合力。结合本地实际细化2021年度改革目标任务,及时编制2021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田水利体系建设实施计划,配套体制机制政策。
(二)完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制度。主要围绕年度改革实施面积、供水计量设施配套、农业用水总量控制、田间工程管护、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等6项重点改革内容,具体指标、方法、程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度及信息报送工作,明确1-2名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情况及信息报送工作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于每月21日之前向乌恰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及信息,6月底前报送上半年改革情况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2月前报送全年改革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改革实施计划。
(四)强化宣传引导与培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强化水情教育,落实对用水主体的培训,引导农民树立节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提高有偿用水意识和节约用水的自觉性,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乌恰县水利局
2021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