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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乌恰县县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4-0326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4-11-15 18:28
名        称 2024年乌恰县县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农业农村局

填制单位:乌恰县农业农村局 

序号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政策级次(中央、自治区、地州、县市)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补贴发放频次

补贴发放时限

咨询方式

到人到户财政补贴项目政策是否公开(是/否)

意见建议

政策文件(仅供参考)

文号(仅供参考)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县级标准

1

乌恰县农业农村局

高质量庭院经济项目补贴

关于印发《乌恰县2024年推动产业帮扶精神精准到户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恰财字〔2024〕98号

县市

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管理,有发展条件、发展愿望的帮扶对象。

1000元/亩

户申请村初验乡镇核定上报行业部门评定抽验财政部门兑付补助

每批次

每年12月30前

13279080020

2

乌恰县农业农村局

主要粮食作物单产提升

关于印发《乌恰县2024年推动产业帮扶精神精准到户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恰财字〔2024〕98号

县市

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管理,有发展条件、发展愿望的帮扶对象。

100/亩

户申请村初验乡镇核定上报行业部门评定抽验财政部门兑付补助

每批次

每年12月30前

13279080020

3

乌恰县农业农村局

良种能繁母畜养殖

关于印发《乌恰县2024年推动产业帮扶精神精准到户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恰财字〔2024〕98号

县市

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管理,有发展条件、发展愿望的帮扶对象。

引进:柯尔克孜羊400元/只;西门塔尔牛、新疆褐牛4000元/头。(需饲养3个月以上)

自繁:柯尔克孜羊300元/只;西门塔尔牛、新疆褐牛3000元/头。(需饲养3个月以上)

户申请村初验乡镇核定上报行业部门评定抽验财政部门兑付补助

每批次

每年12月30前

18199705510

4

乌恰县农业农村局

种公畜养殖补贴

关于印发《乌恰县2024年推动产业帮扶精神精准到户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恰党农领发〔2024〕2号

县市

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管理,有发展条件、发展愿望的帮扶对象。

1000/只

户申请村初验乡镇核定上报行业部门评定抽验财政部门兑付补助

每批次

每年12月30前

18199705510

5

乌恰县农业农村局

目标价格补贴—大豆目标价格补贴

关于印发《2024年克州大豆种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克农函〔2024〕39号

自治区

所有合法的大豆实际种植者。包括基本农户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农场职工)。

300元/亩

建立实名公示制度,实行严格管理。概括为“自行申报、核实公示、乡镇复核、核实认定、二次公示、发放

补贴”。

一年一次

2025年3月前

09084621677

6

乌恰县农业农村局

强制扑杀补助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

农医发201635号

中央、自治区

被强制扑杀牲畜主人

猪640元/头奶牛4800元/头,肉牛2400元/头,羊400元/只,马9600元/匹,家禽15元/羽

猪160元/头,奶牛,1200元/头,肉牛600元/头,羊100元/只,马2400元/匹

符合条件的畜主所在地畜牧部门申领

每半年一次

补助下来1月之内发完

09084610296

7

乌恰县农业农村局

农机购置补贴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办计财〔2021〕8号)

中央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农机购置补贴30%以上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每批次

每年12月15日前

09084610767

8

乌恰县农业农村局

农机购置补贴

关于调整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补贴额的通知

新农机函〔2023〕356号要求

中央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1.两轮驱动拖拉机100马力以上补贴下调至10%以下。2.四轮驱动轮式拖拉机200马力以上补贴比例下调至15%以下。

报废农机回收经营活动的申请书和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基本情况表等相关申报材料由农业农村、商务部门共同对申请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每批次

每年12月15日前

09084610767

9

乌恰县农业农村局

农机购置补贴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农机函〔2024〕740号要求

中央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超过测算比例15%。

报废农机回收经营活动的申请书和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基本情况表等相关申报材料由农业农村、商务部门共同对申请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每批次

每年12月15日前

09084610767

10

乌恰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农机〔2020〕151号)要求

中央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农机报废额按同类型农机购置补贴额的30%测算。

报废农机回收经营活动的申请书和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基本情况表等相关申报材料由农业农村、商务部门共同对申请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每批次

每年12月15前

09084610767

11

乌恰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农机函〔2024〕717号要求

中央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报废20马力以下拖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

报废农机回收经营活动的申请书和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基本情况表等相关申报材料由农业农村、商务部门共同对申请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每批次

每年12月15日前

0908461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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