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畜牧兽医局2023年无害化处理补贴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057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12-29 18:46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畜牧兽医局 |
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不发生因病死畜、禽引起的食品安全、疫病传播等公共卫生事件,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畜牧产业安全,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乌恰县志成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猪养殖场)个别生猪因病死亡,按照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养殖企业自主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州财农【2022】40号文件(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州畜牧兽医局下达补助资金1400元,目前该资金已由我局向乌恰县志成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猪养殖场)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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