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乌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栗威同志和党组副书记、主任祁梅同志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2301 | 主题分类 | 审计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审计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22 16:42 |
名 称 | |||
文 号 | 恰审办经责通〔2024〕1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审计局 |
栗威同志、祁梅同志并乌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乌恰县审计委员会批准,乌恰县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乌恰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8月26日起,对栗威同志2022年10月至2024年7月、 祁梅同志2019年3月至2024年7月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栗威同志、祁梅同志及乌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由乌恰县审计局人员组成,审计组组长由要尔达西·卡纳提白克担任,成员包括周洪(主审)、塔依尔·库瓦、涂钰柳(兼任廉政监督员)。
乌恰县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乌恰县审计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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