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乌恰县教育局领导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通知
索 引 号 | WQX024-2021-00005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审计局 | 发布日期 | 2021-11-05 19:02 |
名 称 | |||
文 号 | 恰审委办经责通〔2021〕1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审计局 |
尤国礼同志、提力瓦尔地·衣不拉音同志、李军光同志、努尔兰·努尔洪同志并乌恰县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及乌恰县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由中共乌恰县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乌恰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9月25日开始,对乌恰县教育局原县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尤国礼同志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原县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提力瓦尔地·衣不拉音同志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县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李军光同志2019年5月至2020年12月,县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努尔兰·努尔洪同志2019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指定联络员,负责联系协调有关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含电子数据)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请尤国礼、提力瓦尔地·衣不拉音、李军光、努尔兰·努尔洪4位同志在审计组进点5日内,向审计组提交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书面材料。
审计组组长:韩亚东
审计组成员:赵丽、古丽米热·吾肉孜巴依、买买提木沙·努热洪(兼职廉政监督员)
中共乌恰县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乌恰县审计局
2021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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