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全县国家和地方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银行贷款、国际组织和我国机构援助资金或贷款、社会公益性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投资(融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选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参与全县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组织单项变更超过50万元以上或设计变更超过中标价20%以上的工程投资变更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