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爆破行政处罚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283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10-10 17:47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应急管理局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乌恰)应急罚〔2024〕23号 |
处罚 名称 |
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9·22”较大爆炸事故案专职安全员马* 未认真协助安全总监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
处罚 类别 |
行政罚款 |
违法 事实 |
2023年9月22日9时18分许,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在克州乌恰县新疆紫金黄金有限公司尾矿库输送隧洞出口+3366m扇形回填平台处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马*未认真协助安全总监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未有效督促、检查 萨瓦亚尔顿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发现和消除萨瓦亚尔顿项目部存在的未按规定将剩余民用爆炸物品清退回库、擅自违法销毁民用爆炸物品等事故隐患,导致事故的发生。 |
处罚 依据 |
该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 25515.67元(贰万伍仟伍佰壹拾伍元陆角柒分)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 结果 |
决定给予人民币 25515.67元(贰万伍仟伍佰壹拾伍元陆角柒分)罚款的行政处罚 |
行政相对人 |
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专职安全员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X3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马*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8月8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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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