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紫金黄金行政处罚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284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10-10 18:01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应急管理局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乌恰)应急罚〔2024〕7号 |
处罚 名称 |
新疆紫金黄金有限公司采矿工程师刘* 未对外包施工单位落实好安全监管责任 |
处罚 类别 |
行政罚款 |
违法 事实 |
2023年9月22日9时18分许,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在克州乌恰县新疆紫金黄金有限公司尾矿库输送隧洞出口+3366m扇形回填平台处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刘*任新疆紫金黄金有限公司采矿工程师,负责尾矿库工程范围内履行监督、协调、认可等职责,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不力,对天河爆破项目部多次违法销毁民用爆炸物品不制止、不报告,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六项之规定。 |
处罚 依据 |
该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二)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4.5.2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20431.2元(贰万零肆佰叁拾壹元贰角)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 结果 |
决定给予人民币20431.2元(贰万零肆佰叁拾壹元贰角)罚款 的行政处罚 |
行政相对人 |
新疆紫金黄金有限公司采矿工程师刘*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9X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刘*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6月27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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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