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紫金黄金行政处罚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284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10-10 17:57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应急管理局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乌恰)应急罚〔2024〕4号 |
处罚 名称 |
新疆紫金黄金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平 未落实发包单位主体责任,未有效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 |
处罚 类别 |
行政罚款 |
违法 事实 |
2023年9月22日9时18分许,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在克州乌恰县新疆紫金黄金有限公司尾矿库输送隧洞出口+3366m扇形回填平台处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新疆紫金黄金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平,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未落实发包单位主体责任,未有效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对外包施工单位监管不力,未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 |
处罚 依据 |
该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2.3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227451.15元(贰拾贰万柒仟肆佰伍拾壹元壹角伍分)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 结果 |
决定给予人民币227451.15元(贰拾贰万柒仟肆佰伍拾壹元壹角伍分)罚款的行政处罚 |
行政相对人 |
新疆紫金黄金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9X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陈*平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6月27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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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