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行政处罚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284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10-10 18:07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应急管理局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乌恰)应急罚〔2024〕10号 |
处罚 名称 |
紫金矿业建设有限公司萨矿分公司总经理罗*银 未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 |
处罚 类别 |
行政罚款 |
违法 事实 |
2023年9月22日9时18分许,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在克州乌恰县新疆紫金黄金有限公司尾矿库输送隧洞出口+3366m扇形回填平台处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紫金矿业建设有限公司萨矿分公司总经理罗*银,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履行主要负责人职责不到位,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按《相邻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进行监督协调,没有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 |
处罚 依据 |
该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3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 73695.15元(柒万叁仟陆佰玖拾伍元壹角伍分)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 结果 |
决定给予人民币73695.15元(柒万叁仟陆佰玖拾伍元壹角伍分)罚款的行政处罚 |
行政相对人 |
紫金矿业建设有限公司萨矿分公司总经理罗*银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CIB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罗*银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6月27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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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