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县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实施监督检查;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