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乌恰县各族群众的一份信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5-0050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卫健委 | 发布日期 | 2025-02-21 11:12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卫健委 |
全县各族群众:
全民健康体检工程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的一项医疗惠民工程,也是乌恰县委、县人民政府全力打造“健康乌恰”,关心关怀全县各族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
为切实保障全县各族群众身体健康,做到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使您更好地了解自身健康状况,切实享受医疗惠民政策,让免费健康体检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我县全民健康体检工作覆盖“最后一公里,最远一家人”,特致信给您:
一、体检对象
乌恰县辖区常住居民(含居住6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均可享受免费健康体检,体检项目根据人群分类进行。
乌恰县户籍城乡居民:0-6岁儿童、各级各类在校学生、15岁以上城乡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含退休人员)。
新疆籍流动人口:在乌恰县辖区居住6个月以上(含6个月)并办理居住证的人员。
二、体检地点
县人民医院、11家乡(镇)卫生院各设置一个固定体检点。
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含退休人员)在县人民医院参加体检。
0-6岁儿童、各级各类在校学生、15岁以上城乡居民、新疆籍流动人口(居住6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在属地乡(镇)卫生院参加体检。
三、体检时间
乌恰县2025年全民健康体检工作于2月下旬全面开始,10月结束,每个工作日上午(具体以各体检机构通知为准)。
四、体检项目
0-6岁儿童、7-14岁学生按照原全民健康体检项目执行。
原15-64岁城乡居民体检项目按照年龄段调整为:15-34岁、35-44岁、45-64岁,其体检项目在原全民健康体检项目的基础上,优化调整为:
15-34岁城乡居民新增:血清尿酸
35-44岁城乡居民新增:血清尿酸、B超(肝、胆、胰、脾、双肾)、血脂四项
45-64岁城乡居民新增:血清尿酸、肺功能检测(肺通气功能检查,即肺活量)、B超(子宫、附件),实现重要脏器全覆盖。
五、体检注意事项
饮食要求:体检前两日清淡饮食,避免高脂饮食(如肥肉、蛋黄等)及吸烟饮酒。
生活习惯:体检前一晚22:00后禁食禁水,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
女性特别提示:避开经期,避免尿液取样误差;妊娠期女性请主动告知医生,避免放射检查。
六、体检须知
体检时请携带居民身份证,体检当日空腹(慢性病药物请随身携带,空腹体检项目完成后服用),禁止饮用可乐、咖啡、浓茶等。
有急性疾病居民(如感冒、发烧、腹泻等)不能体检,待病情好转后进行体检,如有长期疾病的居民,体检时须告知体检医生。
检查完毕后请将体检单交给工作人员,以便帮您检查是否有遗漏项目,并尽快录入体检报告。
女性体检当日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如在妊娠期,请主动告知体检医生,不做放射检查。
可在完成体检后7个工作日内,前往体检机构或辖区内村卫生室领取体检报告,领取时由体检医生或家庭医生解读体检结果。如有异常,请根据医生建议及时就医。
健康状况良好者,请继续保持良好生活习惯,定期体检。生命最宝贵的是身体健康,健康体检是您全面了解自身健康状况、提高自我保健水平的一次难得机会。衷心希望您积极参与全民免费健康体检,与我们携手齐心,共同建设健康乌恰!
乌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