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恰县医疗保障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说明
索 引 号 | 24K458996/2021-0033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1-11-23 16:42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医疗保障局 |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3月份下发的《关于公布乌恰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清单的通知》(恰政办发〔2021〕6号)文件相关规定,乌恰县医疗保障局系县政府组成部门之一。因医疗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贯彻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自治州、县委工作要求,参照执行的规范性政策文件均为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医疗保障局下发的文件和上级部门下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截至目前,医疗保障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行主动公开,今年以来,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信息40条(其中:领导成员2条、内设机构1条、文件13条、医疗保障5条、执行法规条例6条、行政执法13条)。
乌恰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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