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公安局治安交通管理大队发布2020年第一批全县“零酒驾”创建单位名单
索 引 号 | WQX009-2020-00004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11:12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公安局 |
为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的良好氛围,加强对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和警示教育,根据公安厅交警总队《全区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零酒驾”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乌恰县公安局治安交通管理大队在全县部署开展了“零酒驾”创建活动。在通过加强警企合作、警民共建,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监督,切实推动创建一批“零酒驾”单位、社区、乡镇(村),有效提升群众抵制酒驾醉驾参与度,持续营造出安全出行的社会氛围,使“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一安全理念深入人心,大幅度压降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发生。
现对2020年第一批全县“零酒驾”创建单位、社区、乡镇(村)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推动与监督。
创建单位:乌恰县城乡与住房建设局
创建乡镇:乌恰县吾合沙鲁乡、乌恰县吉根乡
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至8月20日,公示期间,如以上单位发生酒架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即取消创建资格,举报电话0908-4621397,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并参与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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