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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告

索  引  号 WQX013-2018-00005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18-05-30 21:30
名        称 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人社局

各位农民工朋友们:

按照乌恰县人民政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恰政办发〔2017〕98号文件规定,拟将乌恰县就业创业政有限责任公司(乌恰县巴音库鲁提乡托帕口岸双语幼儿园项目)缴纳的41274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现公示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实名信函或电话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

联系电话:0908-4622225

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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