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的公示
索 引 号 | WQX013-2020-00003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0-07-14 19:35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人社局 |
按照《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公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新劳社字[2002]23号)相关规定和要求,2020年7月9日,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了劳动能力鉴定专家评审会,对27名申请病退人员进行了医学审查。经克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审,乌恰县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1人。现对1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21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克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反映。
附件:
2020年7月乌恰县非因工(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xls
联系电话:
克州人社局纪检举报电话 0908-4223989
克州党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908-4227995
克州人社局办公室 0908-4222210
克州人社局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0908-4222646
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4日
(此文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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