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告
索 引 号 | WQX013-2021-00001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1-01-16 19:45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人社局 |
各位农民工朋友们:
按照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恰政办发〔2017〕98号文件规定,拟将以下工程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
1、拟将伊犁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乌恰县巴音库鲁提乡巴音库鲁提村、克孜勒阿根村防洪坝建设项目(一标))缴纳的163075.20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2、拟将陕西远景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巴音库鲁提乡巴音库鲁提村、克孜勒阿根村防洪坝建设项目(二标))缴纳的190000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3、拟将南阳市御龙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三标段)缴纳的168437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4、拟将陕西华海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四标段))缴纳的198266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5、拟将新疆海川路桥(集体)有限责任公司(克州2018年度新建基础设施项目第三合同段)缴纳339123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6、拟将河南正海实业有限公司(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防洪工程维修加固及河道清淤工程)缴纳179699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7、拟将新疆军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克州2018年度新建边防基础设施项目第一合同段)缴纳294163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8、拟将乌恰县就业创业市政有限责任公司(常州援疆楼附属配套工程)缴纳16275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9、拟将乌恰县就业创业市政有限责任公司(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居鲁克巴什村10小队防洪坝建设)缴纳115829.66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10、拟将新疆源泰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乌鲁克恰提乡乡镇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缴纳89382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现公示以上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实名信函或电话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
联系电话:0908-4622225
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