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三季度乌恰县各单位劳动能力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的公示
索 引 号 | 24K458996/2022-0048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2-03-17 18:05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人社局 |
按照《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序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新劳社字〔2002〕23号)相关规定和要求,克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相关医院鉴定专家对乌恰县各单位23名因病劳动能力鉴定人员进行了医学审查,2022年3月16日克州劳动能力鉴定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经评审乌恰县各单位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5人,现对5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向克州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908-4222646、0908-4222210
克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乌恰县人社局代章)
2022年3月17日
附:2021年第三季度乌恰县各单位劳动能力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花名册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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