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2022年第二批工伤认定人员
索 引 号 | 24K458996/2022-0104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2-06-15 13:00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人社局 |
根据前期对13人受伤事故调查核实的情况及申报材料的审查,其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对以下13人予以认定为工伤。
1、福建省上杭县华辉矿建实业有限公司乌恰县分公司 刘高举
2、乌恰县清泉供排水有限公司 陈新荣
3、乌恰县就业创业市政有限责任公司 常防震
4、福建省上杭县华辉矿建实业有限公司乌恰县分公司 张学新
5、乌恰县黑孜苇乡小学 古丽孜依娜提·赛依铁克
6、乌恰县公安局 杨新源
7、乌恰县公安局 比尔迪拜克·瓦哈普
8、福建省上杭县华辉矿建实业有限公司乌恰县分公司 王欣
9、乌恰县吉根乡小学买买提艾力·阿帕尔
10、克州永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刘德林
11、乌鲁木齐鑫晟智合科技有限公司 刘新山
12、乌恰县劳务派遣服务中心 甫拉提·吐尔达洪
13、福建省上杭县华辉矿建实业有限公司乌恰县分公司 赵志远
现公示以上单位工伤认定人员,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实名信函或电话向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联系电话:0908-4622225
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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