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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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促进我州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近日,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自治州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解读如下: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制定《意见》的背景依据?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是数量最多的市场经营主体,是群众生活最直接的服务者,当前面临的实际困难也最多。要积极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等方面难题,提供更直接更有效的政策帮扶。
国务院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和重要作用,从各方面提供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依据和手段。2023年3月24日,国务院研究延续减征部分所得税政策、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等个体工商户帮扶政策。为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49号),结合我州实际,出台《意见》。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的研制过程?
答:自治州党委、政府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高度重视,要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在现有扶持政策基础上,针对当前个体工商户面临的发展信心尚不稳固、消费需求不足、招工难、成本上涨、融资需求矛盾有所缓解但依然不畅等实际困难,抓紧起草我州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具体措施,帮助个体工商户加快恢复发展。
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自治州党委、政府要求,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成立工作专班,与州直21个有关单位进行了会商,与个体工商户面对面交流,在深入调研论证基础上,牵头起草了《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充分征求、合理吸纳有关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意见,经合法合规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经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同意于11月17日印发实施。
问:《意见》的目标是什么?
答:按照州委“三大布局、四大产业、农村四个百万工程”和基层治理能力的具体要求,聚焦当前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场所、用工、融资、社保、创业扶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困难,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稳定和扩大城乡就业,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问:《意见》的主要特点和内容?
答:《意见》结合自治州实际,针对个体工商户急难愁盼问题,既有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国家有关政策的进一步细化与明确,也新增了我州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措施;既有对原有扶持政策的延续实施,也有全新的帮扶举措。《意见》共从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提升政府公信力,解决拖欠个体工商户账款问题;针对城市建设短板,强化商圈配套建设,解决“停车难”“厕所少”“公交少、等待长”等问题,简化牌匾不做过高要求;进一步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电子营业执照试点工作。
二、优化供给和扩大消费需求方面。开展“点对点、面对面”招商洽谈,鼓励“夜经济”“假日经济”消费,搭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网上销售平台,补齐电商、带货直播、文创产品内容短板,形成线上线下有效消费,统筹谋划消费促进活动,积极营造浓厚消费氛围,提升本土品牌影响力。
三、切实解决个体工商户发展中的困难方面。推广“企业投诉服务平台”,做到接诉即办。帮助个体工商户拓展经营场地,举办多元化专场招聘会,搭建用工供需平台,做好参保扩面提质机制,放宽《烟草专卖证》行政许可条件。
四、营造公平有序安全的市场环境方面。转变作风,严肃处理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干部,进一步畅通个体工商户投诉维权路径,切实维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聚焦重点领域,全面规范涉及个体工商户收费行为,加大对公用企业垄断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保障个体工商户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监管。
政策解读单位: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联系人:
第一责任人:托连·哈那提白克(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日常解读人:王昆(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审批科科长)
联系电话:0908-4223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