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预算的通知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3-0309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12-12 11:37 |
名 称 | |||
文 号 | 恰财字〔2023〕231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财政局 |
乌恰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预算的通知》(克财建〔2023〕77号)文件,现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专项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支出,具体金额见附件1。此项补助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其中: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列“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40106公路养护”。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24号)要求,落实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
二是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
三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资金,确保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支出。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专项资金取得实效。预算执行结束后,由乌恰县交通运输局按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汇总报乌恰县财政局。
附件:1.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分配表
2.附件2: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绩效目标表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