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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YF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4-00540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乌恰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3-12-20 12:31
名        称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YF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文        号 恰财字〔2023〕283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财政局

乌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落实YF对象各项生活待遇,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YF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66号)文件要求,现提前下达单位2024年自治区YF对象补助经费预算提前下达部分预算指标37.14万元(见附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提前下达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是用于回乡务农抗战老战士、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的和在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等YF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二是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后,用于YF对象临时价格补贴支出。待2024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按照规定的补贴标准,统筹使用中央、自治区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及时将补助资金兑现到每一名YF对象等人员。

三、该项指标支出功能科目列“20808抚恤”,请根据实际支出方向将支出功能科目明确至项级科目,并对一体化系统中自治区下达的项级科目按照实际支出进行调整。

四、此次下达的YF对象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自治区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做好直达资金标识标记,及时将支出情况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五、要认真落实自治区绩效管理工作部署,切实强化YF对象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加强绩效管理责任约束,及时分解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效益与预期目标偏差情况等跟踪监控,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六、请按照《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6〕113号)规定,及时报送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反馈单。

附件:1.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YF对象补助经费预算分配表

      2.附件2:自治区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3.附件3:资金跟踪反馈表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12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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