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恰县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的公告
索 引 号 | 24K458996/2021-0041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1-12-07 17:06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司法局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乌恰县各单位对照权责清单排查清理,现将乌恰县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予以公布。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保留证明事项清单之外,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
中共乌恰县委员会
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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