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公开年报 > 2021年
  3. > 正文

乌恰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WQX001-2022-00004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1-04 17:30
名        称 乌恰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21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部署,乌恰县水利局编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乌恰县水利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新疆第三次座谈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以总目标统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政务公开要求,着力推动部门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公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领域,充实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大力推动政务公开、“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统筹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强化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力度,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乌恰县水利局在乌恰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其中部门文件(含转发)5条,执法法规条例信息1条,行政执法2条,重大项目进展信息3条,河(湖)长制相关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累计收到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不断拓宽主动公开内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公开事项受理、审查和处理工作程序,向群众公开办事程序、决策过程和办事结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情况。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县人民政府网站平台,通过政府网站办事服务、通知公告、政府应用、政府采购招标公告等多个板块,及时公开公示信息,同时保障本单位栏目及时更新信息平台畅通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管理体制,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把关、高要求,认真落实各项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水资源费:15.21365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23.889 1 7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开意识不强: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到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理解不透,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完整;需要公开的信息,均需要各业务科室对接,存在科室反应不及时,未提供相关公示材料,沟通不畅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提高单位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工作,使信息公开制度化、长效化,积极扩大主动公开领域,结合水利部门业务工作内容实际不断丰富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2年1月2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