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 WQX001-2022-00004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1-04 17:14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人民政府 |
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计6个部分组成。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乌恰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08-4623359;联系地址:乌恰县玛纳斯东路28号)。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中国政府网站已公开发布)文件要求,乌恰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好《2021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单位各项业务工作以及公众关切事项,创新机制,优化流程,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目录,梳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强化政府网站建设,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公开、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紧紧围绕“服务”这个工作重心,2021年乌恰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开各类交易信息共265条,其中交易公告118条、变更公告48条、交易结果99条;通过大厅彩色屏公示3条,其中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1条,跨省通办事项1条,乌恰县试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目录1条;通过乌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20条,其中文件公布14条,执行法规条例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收到公开信息申请。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今年以来,为切实抓好、抓实政务公开工作,我单位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组织领导,强化人员配置,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职责及分工,加强日常工作的管理,完善渠道,健全机制,落实责任。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务公开的协调及上传公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专人管理、专人负责,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保证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做好软件维护工作,保证网站正常运行;二是通过窗口、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方式公布办事指南,公开优化简化行政审批流程,2021年全年办结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34016件,按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度100%;三是积极与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沟通对接,完善相关网站平台之间的数据对接功能,确保单位上传的政府信息、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等信息与相关信息公开平台同步更新。
(五)监督保障方面。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重新调整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副主任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干部为成员,形成单位领导亲自抓、各科室成员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完善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复核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上级部门和县政府办公室要求,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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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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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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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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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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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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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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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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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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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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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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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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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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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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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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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和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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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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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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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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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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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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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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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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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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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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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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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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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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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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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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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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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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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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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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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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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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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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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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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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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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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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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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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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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结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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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结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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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1年,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县委、县人民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二是负责政务服务平台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不强;
(二)改进情况。我单位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结合县委、县人民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作的新要求,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工作:
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内容,通过文字、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多方位、立体呈现公开的内容,便于群众了解公开的内容;二是继续整合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按时按规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三是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大努力、更好的服务和更实的作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以上报告,热诚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改进建议和意见。
乌恰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月4日